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滨江二期风光带和排渍站广场绿化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攸县滨江二期风光带和排渍站广场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攸县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攸县,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化、亮化、景观、健身娱乐设施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园林绿化类)内企业且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求投标人近叁年必须在攸县有相应的业绩(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并提供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工程通知书和工程承包合同原件)且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报名后通过对报名企业的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考察,择优确定5家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入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4300 1520 0620 5250 3309 请注明“攸县滨江二期风光带和排渍站广场绿化工程”字样 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统一开标时递交至开、评标现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先到攸县招投标管理局工程监管股(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开具备案通知书再到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企业授权代表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含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证和其社保证明资料;⑤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证及其社保证明资料;⑥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凡以前已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备案本项资料且无变化者不需再提供);⑦株洲市招标局颁发的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园林绿化类)投标人资格证书;⑧组织机构代码证;⑨提供在攸县近3年内一个以上(含1个)中标工程通知书和工程承包合同;10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通知书。(以上①~9除验原件外,需提供两套加盖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攸县招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攸县招标投标网、攸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431655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74166979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攸县总工会大院内 联 系 人:蔡华艳 电 话:1357424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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