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三期人行道铺设及绿化、亮化工程已由东乡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东发改投资字【2014】89号,招标人为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东乡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90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1、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东乡经济开发区;2、本次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投资约9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4、标段划分:壹个段标。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拟派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五: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9月1日 申请时间:2014年9月2日--2014年 9月26日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9708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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