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494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保山市精神病医院拆除重建绿化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保山市精神病医院拆除重建绿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谈判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保山市精神病医院拆除重建绿化工程2.项目编号:TRZBC2014-543.采购内容:绿化种植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抚育、管护总承包,采购苗木种类及数量详见附表。 4.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 5.采购种植期:合同签定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养护期:苗木种植结束后至少一年,所有苗木包成活。 6.谈判承包商报名同时须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工程地点)。 二、谈判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云南省建设厅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等企业资格证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暂定)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工程师资格证书】; 4.谈判申请人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相类似的城市公园或小区风景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5.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谈判,谈判申请人必须就本次采购的所有清单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拆分,否则视其为无效谈判。6. 谈判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承包服务;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谈判承包商报名时: 请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谈判承包商的谈判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等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谈判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注:以上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三、报名时间:2014年09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4年09月18日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报名的同时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09月12日至2014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谈判承包商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五、谈判保证金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本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竞争性谈判文件汇款账户 七、其它事宜招标单位: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电话:0875-2147689传真:0875-2147689监督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察室:(0875)2237599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2200059附表:保山市精神病医院拆除重建绿化工程采购清单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
报名期限: | 2014/9/12至 2014/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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