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口区2014年度国庆摆花项目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8日17:00时 (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谈判时间:2014年9月24日9:0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4]082号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项目为河口区2014年度国庆摆花项目,投资概算人民币29.2万元。具体品目名称和数量及规格详见附件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位于河口区城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花卉合法经营者,且具有鲜花摆放类似的业绩;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拟投标企业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河口区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由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于2014年9月18日17:10时统一发送谈判文件,若未收到该文件,请于当天下午17:2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谈判文件。 五、谈判保证金:拟投标人参加投标时,自带银行汇票或投标担保函(其他交纳形式不予认可)作为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开户行: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收款人: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由国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的,办理的汇票上显示的申请人与该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鲁财采[2011]49号文件,即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详见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财务部(政务服务中心415室)开具保证金收据。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保证金现场退还。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城市管理局四楼小会议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546)3631059 3662282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口区公证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河口区2014年度庆国庆摆花采购内容品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 (元)金额 (万元)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或服务内容 一串红5万盆 H:20-25cm Φ:10-15cm 一支笔5万盆 H:20-25 cm Φ:10-15 cm 孔雀草5万盆 H:20-25 cm Φ:10-15 cm 彩叶2万盆 H:20-25 cm Φ:10-15 cm 菊花3万盆 H:20-25 cm Φ:10-15 cm 牵牛2万盆 H:20-25 cm Φ:10-15 cm 垂吊 牵牛3万盆 H:20-25 cm Φ:20-25 cm 艺术 花架40套 高:3m,宽:5m 花盆270套 直径:100cm 合计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