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CJ2014-WJ-T-032号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同里码头景观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4-WJ-T-032号 二、谈判内容:同里码头景观项目(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预算:430000元 四、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9月18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条件: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带好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谈判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如谈判响应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4、提供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谈判响应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9月18日每日8: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六、谈判文件发售等信息: 1、 出售时间: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9月18日每日8: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或者以有效汇票、本票形式交纳,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金额,谈判保证金必须以谈判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投标无效。 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谈判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中心(原人民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中心(原人民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晓 电话:0512- 63960609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瑾 电话:0512-65238891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 (1)谈判响应单位须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环境、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设计、制作合适的产品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自理。 (2)谈判响应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设计、制作产品进行投标的,谈判响应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谈判响应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2.完工期限: 2014年10月1日前完工(具体时间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设计方案经采购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12-6398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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