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4]第002号 开标时间:2014-10-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B区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9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必须完成1号楼至14号楼景观及附属工程,并具备交付条件;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 2.6.2.设计单位: 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需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照闽建[2013]5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可上网下载,以进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用档案—建筑业—省外企业栏目可以查询到备案企业和人员登记相关信息为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16 日至 2014年 9 月 20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等)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 1000 元(自愿购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资料的发售采用不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或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6109658;传真:0593- 2999377 ; 联系人:龚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536988 传真:0593-2536988 ;联系人: 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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