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咸昶河(沿海中线—乐海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157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春晓咸昶河(沿海中线—乐海路)两侧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春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北起沿海中线,南至乐海路,长505米,绿化面积约13658平方米。内容包括绿化、园路、景观小品等。 项目概算:约358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园路、景观小品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269.7323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见补充公告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6日 08:30至2014年09月21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00万元。 5.2 在2014年09月29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4年09月29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否决性条款相关内容包括:行贿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处罚、区外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从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3)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01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灿银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电子邮件:770329187@qq.com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春晓镇 邮编:315800 联系人:叶善峰 电话:0574-86788598 传真:0574-8678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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