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城栖凤花园等14座公厕建设项目 已由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发【2014】16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白阳镇镇区;
2.2工程规模:新建水冲式二类公厕7座,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改造老旧公厕7座,铺设给水管道9.5公里,排水管网4.6公里,供热管网13.6公里,同时配套建设电力设施,其中:新建公厕7座,改造公厕7座。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过区建设厅备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企业网上所报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建造师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m.cn),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建造师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2 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20日后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nxzb.com.cn,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 址:彭阳县城 地 址:固原市民生大厦十九楼1915
联系人:王福银 联 系 人:周晓勤
电 话:15909545098 电 话:0954—268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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