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5135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绿化工程施工LCLH2011-03标段三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LCLH2011-0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绿化工程LCLH2011-03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7]19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2007-0242,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筹措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经有关部门查证,取消第二次招标中本标段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现对该标段的进行三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桩号K116+100-K132+330。 2.2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6.23公里。 2.3 计划工期:2014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6个月,管护期为两年(自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绿化环保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0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 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252窗口(地址: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通过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邮政编码:061000 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0317-8695535 传 真:0317-8695511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谢谦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
附件:1: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绿化工程施工LCLH2011-03标段三次招标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1: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绿化工程施工LCLH2011-03标段三次招标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营业执照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贰级(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0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过去3年(2011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近5年(2009年9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近5年(2009年9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
报名期限: | 2014/9/17至 2014/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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