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库区平房仓通道绿化改造工程 2014年09月17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96号 开标时间:2014-09-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 所属地区:国内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库区平房仓通道绿化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省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港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470384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库区平房仓通道绿化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者,请于2014 年 9月 17 日至2014 年9月 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持投标邀请书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等)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或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9月 29 日上午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原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和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公示栏上张贴公布。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港; 电话:0594-5690575 传真:0594-5690179;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楼,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郑先生、谢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莆田市农发行 ; 帐 号:2033 5039 9001 0000 0010 821 开户名称: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
注明用途:“中央储备粮莆田直属库库区平房仓通道绿化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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