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医院钢筋砼花架及7#楼前绿化工程 2014年09月17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95号 开标时间:2014-09-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立医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立医院钢筋砼花架及7#楼前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立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立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鼓楼区东街134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98351元,下降系数K为 10%,发包价3137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钢筋砼花架及7#楼前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养护期1年(其中半年成活养护);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 年9月 17 日至2014 年9月 21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等)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9月 29 日下午 3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原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电 话:0591-88216028 联系人: 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 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18650466408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谢彬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省立医院钢筋砼花架及7#楼前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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