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 招标编号:德招建【2014】1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经济开发区北部矿山片区(砂村集中开采区)规划一路-排水工程 已由德发改开(201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法人为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德清经济开发区北部矿山片区(砂村集中开采区)规划一路-排水工程 ,位于德清经济开发区内,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内的工程(最大管径DN1500),总投资约265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投标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如有延期的,需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原件或人员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延期证明原件及正在办理延期证书的复印件。 (2)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省内、湖州市外企业应提供地市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2012、2013、2014)本单位不良记录的详细完整清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国定节假日及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千秋东街行政中心E楼二楼) 联系人:小章 联系电话:0572-807770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有效交易席位证购买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指定窗口办理登记入库。已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登记),资料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德清经济开发区永安街锦城大厦4楼 联 系 人:陈能超 张宜姣 电话(传真):0572-8060559 8060055 招标备案单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201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