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QG201409004项目名称苏宿工业园区2014年市政工程二标 项目编号:SQG201409004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宿工业园区2014年市政工程二标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380万元 1.3工 期:3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莫干山大道(玄武湖西路~古城路)772.3m(含桥梁一座),起讫桩号为BK2+322-BK3+094.271;四座单跨20m长桥梁(五指山路~莫干山大道),民便河(五指山路~莫干山大道)河道驳岸552.2m,起讫点桩号为NBK0+540-NBK1+179.2 。 2.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3.3其他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3.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2014年7、8、9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申请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3.4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3.5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3.6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9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类似市政工程合同业绩不低于271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3.7申请人提供报名期内不低于510万的银行存款余额资信证明。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企业必须取得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 84396016);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苏州宿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ztb.ssipa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3.10本工程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使用网上银行购买(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8时00分,地点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 5.2资格预审材料: 5.2.1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2.2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5.2.4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9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类似市政工程合同业绩不低于271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5.2.5申请人提供报名期内不低于510万的银行存款余额资信证明; 5.2.6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报名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5.2.7如入围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资格入围而不领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的报名保证金将被没收。 5.2.8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不良的,不能入围。 5.2.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友情提醒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联系人:冒其慧 电话:0527-82868425 传真:0527-8286840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 邮箱:ssjj@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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