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5262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TZQ201409018项目名称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
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的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北区(先锋镇),北起世纪大道,南至榆林路。
(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357m。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10月   20 日~2015年 2  月  16  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名称建设规模招标内容合同估算
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竹林路(世纪大道~榆林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57m,道路红线宽40米。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污水管道、电力排管、给水工程约1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2011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齐全为准),信誉良好;如无中标通知书的,以甲方工程证明原件为准。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1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齐全为准),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如无中标通知书的,以甲方工程证明原件为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00元,开标当天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 年 9 月 23  日9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16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16时前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已载明的,可不再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11、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采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银行汇票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指定账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收款人: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账号:3200164745005251174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通州区支行张芝山分理处,银行汇票原件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
14、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 万元。
15、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锡通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景峰
联系电话:0513-863282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青果路18号鸿雁公寓11楼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13914183228 
传真:0510-86810955

报名期限: 2014/9/18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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