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市回龙乡生态护岸项目工程已由建阳市财政局潭财[2014]经建字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阳市回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建阳市回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阳市回龙乡坑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价757,323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三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陆源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临时建造师资质或经注册的贰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的本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是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的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市西街6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8%-9.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项目工程的名称:“回龙乡生态护岸项目工程保证金” ,转账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市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投标处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收据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y5566.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阳市回龙乡人民政府 ;
地址:建阳市回龙乡,邮编: 354200 ;
电话: 13809590497;
联系人:徐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分公司地址: 建阳市西街66号 ,邮编: 354200;
电话: 0599-5828171 传真: 0599-5839843 ;
联系人: 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建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阳市支行
账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交易中心名称:建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阳市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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