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绣大道(解放东路—建宁大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石发改[201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城区,起点为解放路(东),终点为石首市建宁大道,建设规模:锦绣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全长1696.28米,其中:桩号UK0+000—UK0+965.72范围内建设长度919.45米,道路宽度24米,桩号UK0+000—UK0+801.93范围内建设长度776.83米,道路宽度50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过街箱涵工程、雨污管涵工程、人行道路面工程。计划工期150天,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工程总造价约441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首市发改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招标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笔架山路 地址: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政编码: 434400 邮政编码: 434400
联 系 人: 李泽香 联 系 人: 李建勇
电 话: 18972111199 电 话: 13986712535
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