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5303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长安镇老庄新村安置点(三期)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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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长安镇老庄新村安置点(三期)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老庄新村安置点(三期)路灯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老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老庄新村安置点(三期)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建单叉7米高LED路灯102套等 投资概算:75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长安镇老庄新村安置点(三期)路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0日(周六照常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三类人员A、B、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农发区管委会五楼开标室(5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长安镇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老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老庄村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 邮编:314408邮编:314400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567383132 电话:0573-87232359 传真:传真:0573-87239122 2014年9 月 18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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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9/18至 2014/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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