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来财采[2014]094号计划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四斗种桥路灯恢复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四斗种桥路灯恢复工程
二、谈判编号: LFCG-2014-56a
三、项目内容:LED路灯及其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2012年以来有类似的销售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4.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若投标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
4.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5.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7.1凡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于2014年9月28日16:00时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7.2谈判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谈判响应无效,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谈判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在2014年9月29日9:00时之前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并递交谈判文件;超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29日9:2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胜刚
联系电话:1890726209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宋 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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