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533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中冶天润菁园住宅小区(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及道路、外管网施工总承包项目照壁哦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冶?天润菁园住宅小区(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及道路、外管网施工总承包已由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中冶麓谷景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冶?天润菁园住宅小区(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及道路、外管网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桐梓坡路西延线以南、绕城高速路以东; 2.3 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2614.79平方米,绿化总面积约48780平方米; 2.4 工程总造价:约2034万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根据房建工程进度分批实施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中冶?天润菁园住宅小区(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及道路、外管网施工总承包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外景水电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含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展示区绿化铺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 招标编号:0623-1475N2101809。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另外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3.5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8月~2014年7月)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类似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3.7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1年8月~2014年7月)无合同履约纠纷。 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员工。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 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帐 号:7319 0275 4310 1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王府支行注: ①、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在2014年09月22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上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将拒收其资格审查文件。 ②、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简写注明“天润菁园绿化景观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简写注明是“天润菁园绿化景观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报名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6.2 报名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10#招标一部(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6.3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时止。 6.4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缴纳至最近六个月(2014年1月-201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缴纳至最近六个月(2014年1月-201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8月~2014年7月)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所有资料彩色影印件二套,须加盖公章,其中一套由授权委托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206办公室。 7.1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2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要求:将本资格审查公告第6.4条第(2)~(7)的所有原件密封成一包,并将彩色影印件二份密封成一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若资料不一致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该项下第(1)条单独携带一份。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换证或遗失,则必须提供原发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7.3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齐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4/9/18至 2014/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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