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沅发改招字核【2014】36号,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招标人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怀建监招HJJZ-YL-14008 2.2 项目名称: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 2.3 建设地点:沅陵县二酉乡、明溪口镇、五强溪镇 2.4 规 模: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2.5 总 投 资:130万元 2.6 工期要求:90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 2.9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2014 年 9 月 18 日至 2014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身份证原件、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且无在建项目)、(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6)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7)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8)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且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备所有有效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沅陵县 联 系 人: 向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3874519958 138745235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沅陵县鸳鸯街1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745-4237816 传 真:0745-4237816 邮 箱:meifang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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