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村进口景观及停车场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鹿招14-21 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招标人:余姚市鹿亭乡龙溪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龙溪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村进口景观及停车场新建工程 工程地址:鹿亭乡龙溪村 建设规模:黄石坑停车场浇捣面积约450m2,浆砌挡土墙约470m3,垃圾房建筑面积约22m2,垃圾房前地坪浇捣面积约50m2,绿化种植长度约700m 工程造价:约45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内 招标范围:停车场浇捣、浆砌挡土墙砌筑、垃圾房新建及绿化工程的施工 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要求: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限余姚市本地建筑企业中具有一、二级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且需提供对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经余姚市建设局备案的企业自聘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止,逾期下载(或未下载)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 (2)工程建设网、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期间的单位及个人 (3)投标人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或未解锁的。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或未解锁的(项目负责人及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在建工程仅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或解锁为标准,其他信息不再作为衡量标准)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黄建迪 联系电话:0574-62638716、6263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