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石古大王至坳下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和发改[2012]26号、和发改[2013]116号、和发改[2013]265号、和发改[2014]88号、和发改[2014]99号 批复单位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和平县阳明镇石古大王至坳下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和平县阳明镇石古大王至坳下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己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2]26号、和发改[2013]116号、和发改[2013]265号、和发改[2014]88号、和发改[2014]99号文批准修建,招标人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和平县阳明镇石古大王至坳下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 2.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长14.858公里,总投资5897492.40元。其中:(1)聚兴村WU74牛颈筋至火山嶂,里程1.5公里;(2)聚兴村Y743茅塘路口至黄莲路口,里程0.35公里;(3)聚兴村WU73牛颈筋至曲角,里程0.295公里; (4)书塘村U365大路下至牛栏輋,里程0.28公里;(5)书塘村WU71楼门桥至草头坑山塘,里程0.653公里;(6)书塘村WQ52粮溪中学-励协小学,里程0.23公里。(7)书塘村WU75众塘口至众塘村 0.5公里(8)大楼村Y767石古大王-坳下,里程2.99公里;(9)大楼村WQ20富领至新农,里程0.16公里;(10)大楼村WQ21道班门口至何屋,里程0.18公里;(11)大楼村U381和横公路至陈岗背,里程0.27公里; (12)大楼村CX29游泳场至莫英,里程0.69公里;(13)丰道村U078、WQ31、WQ27老坝至平安桥,里程0.65公里,(14)丰道村WQ27、UW38热水路口至新角新村,里程0.7公里;(15)均上村W542村委会至均联小学, 里程0.94公里 (16)富联村WP23社坛至社背,里程0.30公里;(17)星星村Y751、Y781、WQ41收容所至城背,里程0.86公里,(18)星星村WQ42碧坑路口至铁厘公,里程0.2公里,(19)星星村WQ43三张凳至鸡妈坑老屋,里程0.53公里,(20)星星村Y750铁潭至碧坑(二期),里程0.28公里,(21)雅水村Y755服务A区至胜地坑水库(二期),里程1.8公里(22)雅水村CW62曹屋至曹屋岗,里程0.5公里 2.4工程预算造价:约5897492.40元; 2.5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检测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须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3.4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必须在自身报名前(以汇款转账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平县阳明支行 户 名: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账 号:44-204901040000435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4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 4.6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及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8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与招标人签订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并在报名时提交与招标人签订的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复印件。 4.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知 5.1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和平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23日至 2014 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九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和平县有线电视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朱生 联系电话:13539117270 招标代理: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工 联系电话:0762-3233608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2-5610980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发布人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