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台东侧规划路道路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4308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台东侧规划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发[2014]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台东侧规划路道路工程。 2.2工程概况:道路全长0.195公里,道路宽度7.0米。 2.3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台东侧规划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南起长沈路,北至地震台外墙往北10米。 2.5计划工期:2014年10月20日开工,2014年11月18日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5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978-800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期:201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