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开平市祥龙公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开发改投[2014]51号 批复单位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开平市园林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开平市祥龙公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市祥龙公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开发改投[2014]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平市园林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性质:改造工程。项目规模:对原有祥龙公园进行改造,总投资约200万元。招标范围:按图纸要求。建设地点:开平市祥龙北路。招标工期:拟从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1月16日(共8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且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并成功完成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合格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可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3.4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执业,故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报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的规定,在广东省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必须办理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本项目不接受未办理进粤信息备案的省外企业和人员的投标申请。 3.5根据粤建市〔2013〕28号文,在广东省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须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到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执业,故本项目不接受未办理延续注册执业申请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3.6根据《开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成功完成报名并经招标人确认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叁年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合格投标人。(请在报名成功后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9月 23日至 2014年 9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的《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临时建造师须已办理延续注册手续),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该建造师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建造师证原件必须押在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招标结束后退回],已办理完成进粤信息备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省外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二个月内的本人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的人员)。所有资料的复印件要求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法人公章。(注:根据有关规定,园林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需提供园林项目经理培训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0月 14日14 时00 分,地点为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平市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2227577 联系电话:13702711538 发布人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