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保税区人才公寓和职教中心二期景观、市政工程已由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以甬保经发备[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保税区0403-1、0405地块
规 模:总用地面积7016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797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700万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景观、市政、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
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014年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2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4、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甬政办发【2013】46号、甬建发〔2014〕99号文件执行。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22日至 201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效报名单位少于5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担保收件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号:53010099000210115
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0月16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1204会议室(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26862311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毛军华、周丙海
电话:890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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