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王府大道亮化工程(城墙遗址公园亮化、滨江船工码头景观照明、滨江片区景观亮化)招标代理摇号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南城县王府大道亮化工程(城墙遗址公园亮化、滨江船工码头景观照明、滨江片区景观亮化)经南城县发改委【城发改投资字[2014] 07和13号文】批准立项,按《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发[2013]9号)文件和《抚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及退库、摇号抽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摇号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为工程位于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及滨江路东侧,主要涉及防洪堤(麻港桥至太平桥)、王府大道、滨江船工码头、古城墙遗址公园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二、招标代理委托工作内容:办理告知,完成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的编制,送审直至挂网,组织招标,完成中标通知书,招投标资料备案等招标全过程服务。招标代理费按城发〔2013〕9号文件执行(剔除编制预算费)。并按如下时点支付:招标代理事完毕,并上交备案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款。
三、参加摇号条件: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规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已承诺响应本招标公告内容、已进入抚州工程建设专项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
四、参加摇号人可持摇号承诺及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如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运行可不提供、不参加开标会);于2014年9月25日9时至16时前到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进行登记,并于2014年9月25日16时在登记处参加公开摇号。
五、摇号抽取委托我单位黄玉成 同志操作、产生中选人一名和候补中选人一名,邀请南城县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派员见证。
六、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中选人须草拟招标代理合同与我方沟通并签证合同,否则我方将通知候补中选人签订,派入本项目从业人员需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信息库。
七、签证合同后由中选人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发生争执请招标监管部门协调。
摇号招标联系人:黄玉成联系电话:13979495569
摇号招标单位(签章):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摇号招标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章小平
2014年?xml:namespace>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