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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文物局(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的金华古子城保护整治与改造建设工程—八咏路、飘萍路灯光夜景工程招标,已由金发改基综〔2013〕1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人民币 403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 201.5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工程范围为飘萍路北侧(胜利南街-东市街)、东市街西侧(飘萍路-福音医院)、八咏路范围内道路、建筑及重要节点(八咏楼、保宁门、八咏路牌坊等)照明,总用地面积26.1公顷,建筑面积约74788平方米,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灯光夜景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八咏路、飘萍路。
2.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本工程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若未能体现专业的,则须另附职称评审表或职称评审机构出具的证明)。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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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文物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将军路51号办公地址: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
邮政编码:32100联系电话:0579—82310794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传真:0579—82300212联系人:胡彬传真:0579-82410965联系人:包中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