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景观亮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4/9/23公告号:2014-514g 项目名称:2014年景观亮化整治项目 工程地点:李沧区金水路、九水路、黑龙江中路、巨峰路等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950万元工程造价:50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李沧发改【2014】17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鲁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鲁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任杰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56907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13005143465201402n030020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金水路两侧约25栋重点建筑进行夜景亮化;九水路两侧2栋重点建筑进行夜景亮化;黑龙江中路1栋重点建筑进行夜景亮化;巨峰路1栋重点建筑进行夜景亮化;与九水路相交的青银高速跨线桥、过街天桥进行夜景亮化。工程造价约500万元。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为220V。本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9月23日9时至2014年9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4年9月23日9时至2014年9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未报名或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69076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4年9月23日9时0分 - 2014年9月28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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