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大罗物联北路市政工程
GSL-2014092203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镇大罗物联北路市政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乐从)[201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995(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本工程为乐从镇大罗物联北路市政工程,位于乐从镇内,设计起点桩号AK0+000-终点桩号AK0+462.652,道路全长约463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市政部分、绿化部分、路灯部分。(1)市政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预制混凝土侧石、砌筑检查井、雨水口、埋设Ⅱ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800mm-1000mm)及中空壁塑钢缠绕管(HDPE)(DN300mm-DN600mm),最大管径为D1000mm,交通标线,人行道铺环保砖,新建钢筋砼过水箱涵,箱涵跨径为2-4.0x2.3 米,宽度37.36m等。(2)绿化部分:工程总造价83万元,包括种植乔木、灌木、地被等。(3)路灯部分:工程总造价116万元,包括线路埋设、路灯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24日 至 2014年09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24日 至 2014年09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 ;帐号:44-463000460227259 ;户名:罗裕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5日 上午 09:30,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9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项目收标时,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现场并采用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 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0.4.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或以上(或省外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57-28331358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22319703 传 真:22319700 地 址:顺德区大良德元路2号汇峰名居4座202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22836713
2014年09月23日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