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PS201409180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富锦胡同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磐石市人民政府以《磐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规模:全长458.126米;结构类型:沥青砼;独立标段;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磐石市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工期3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的自聘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对本企业报件人的授权)、上年度无安全事故证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上岗证件(投标报名表上所列管理人员)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管理人员的无在建工程证明等材料。 上述附件材料审核原件,备案复件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名材料经检查通过的,可直接在磐石开发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工程招投标窗口(建设街777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3日9 时,地点为磐石开发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建设街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磐石市人民路 邮 编:132300 联系人:潘娟 电 话:0432-652560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磐石市石城大街北亚颐和家园B3-34号门市 邮 编:132300 联系人:吴思延 电 话:13894260677 招标管理机构:磐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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