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4]089号 开标时间:2014-10-1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高砂镇龙江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砂镇龙江村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砂镇龙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高砂镇龙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高砂镇龙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绿化4700㎡;修建园路、硬质景观1330㎡;硬化道路、广场500㎡;修建护栏560㎡。总投资约16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高砂镇龙江村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关键节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因农民工工资纠纷被沙县住建局通报的施工企业,在规定的通报时间内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由代理机构三日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高砂镇龙江村景观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3日 15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项目经理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砂镇龙江村民委员会; 地址:高砂镇龙江村; 电话:15859859899;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汇鑫大厦8层; 邮编: 365000 电 话: 0598-8223660 传真: 0598-8223660 联系人: 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 409 158 434 721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0598-58458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