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东发改函[2014]54号 批复单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建设项目管理部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东发改函[2014]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建设项目管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黄田镇、康禾镇,长15.6公里。本项目在原康禾旅游大道路基宽16米,路面宽9米基础上,进行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工程施工,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工程投资约2944.52万元。 2.2 招标范围:绿道、绿化及道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2014 年10 月30 日至2017年3月30日,共 29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 1 月、施工阶段 4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月。 2.4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4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汇款转账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建设指挥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账号:200602303920107248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带齐以下资料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统一由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礼拜六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 15时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递交至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源市东源县新城建设大道)。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投标人须知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东源人民检察院(0762-8831557)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招 标 人:东源县康禾旅游大道建设项目管理部 邮 编:517500 联 系 人:张 生 电 话:0762-8833008 招标代理机构: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 编:517500 联 系 人:陈 生 电 话: 0762-8833289 报名地址: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源县新县城城建大道3号) 联系人: 曾 生 电 话: 0762-8831532
发布人 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