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西凤路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 2014年09月24日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12 开标时间:2014-10-1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西凤路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匡算为78096.1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控制价为6735815元; 2.3.招标内容和范围:福州市西凤路道路工程施工便道施工,该施工便道长约1241米,起止点为:BDK0~BDK1+241.01,现状宽度4.5米,本次拓宽至7.5米,工程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井盖调整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134.7163万元的金额;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注: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以下规定: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本招标项目K值为 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0 月17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网络匿名报名号,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按规定提交GEF格式的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办公地址: 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 350005 ; 联系电话: 0591-83411697 ;传真: 0591-87671805 ; 联系人: 高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87731173,传真:0591-87731143 ;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212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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