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Q20120816255项目名称宿迁经济开发区2011-2012年新建、续建道路配套工程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宿迁经济开发区2011-2012年新建、续建道路配套工程 已经 宿开发【2012】10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青岛路、锡山路等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 (1)青岛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含青岛路(环城西路-发展大道)、项王路(世纪大道-青年路)、围栏立体绿化、树池盖板等],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2)锡山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含锡山路(金鸡湖路-东吴路)、日月潭路(人民大道—世纪大道)、通达大道(西湖路-环城南路)、环城南路与世纪大道交叉西北侧转角等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 1.3工 期: 45 日历天/标段;苗木管养期3年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绿化工程部分: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3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60%,管养两年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90%,管养三年到期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果支付余款;b、景观工程部分:工程完工后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付清。c、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罚款、赔偿费及甲供材料款;d、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须提交施工当期施工合同履约考核情况(施工合同履约考核每周考核一次),并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发付款申请书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E、计算每期工程款支付数额时需剔除合同价款中包含的暂定价款,但若在付款期限内承发包双方已经对部分暂定价款作出认定,则该部分暂定价款在付款期内按相同比例支付。F、转入管养期后,绿化管养或景观养护未按要求执行的,根据督查周报、月报及各类检查评比结果扣除管护费用。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青岛路等道路绿化工程 ; 第二标段:锡山路等道路绿化工程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2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3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25日上午 8 时30分至2014年 10月 8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5850923059。 5.2 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 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0527-88859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益泉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传真:0527-88759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