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沙尔沁镇小什拉乌素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共建筑及住宅修缮美化工程招标公告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呼开经发【2014】56号批准。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沙尔沁镇小什拉乌素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共建筑及住宅修缮美化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沙尔沁镇小什拉乌素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共建筑及住宅修缮美化工程
2、建设地点:沙尔沁镇小什拉乌素村;
3、招标范围:公共建筑及住宅修缮美化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7、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注:以上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有类似工程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周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北路东方文苑A座写字楼15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拟派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地“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详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
注: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通过报名者,在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北路东方文苑A座写字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
7.2购买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再发售。
7.3招标文件费:施工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7.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有效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人: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永旺
电 话:15034935535
代理机构:在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北路东方文苑A座写字楼15层
联 系 人:范义 许瑞娟
电 话:0471- 396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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