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4]第4021号 开标时间:2014-10-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4]第4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八一六路街景改造项目(二期)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连发改基建[2014]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凤城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分成两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南标段)预算价为人民币4353431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927708元;第2标段(北标段)预算价为人民币11233133元,发包价为人民币10185168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第1标段(南标段)从解放大桥至玉荷路口,长约334米;第2标段(北标段)从莲荷路口至丹凤路口,长566米。全长900米。两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沿街立面清洗与粉刷、沿街店面广告牌规整统一、沿街大幅广告牌的拆除及规整统一、沿街空调规整及增设空调百叶、沿街破旧窗户的翻新、局部立面的翻新及增设铝合金格栅等;具体以本次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第1标段60日历天;第2标段7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 2.6.2.设计单位: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第1标段:4353431元÷5=870686.2元)人民币或(第2标段:11233133元÷5=2246626.6元)人民币,同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持为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持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应与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榕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信息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具体将根据榕建筑[2007]92号、闽建法[2007]1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福州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清出制度,具体按榕建筑(2010)1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招标工程允许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28日至2014 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第1标段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600元人民币;第2标段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人民币捌万元;第2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 电 话:13696811333 联系人:陈丰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7楼 电话: 0591-86291893 传真: 0591-86291783 联系人: 叶工、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八一六路街景改造项目(二期)第1标段或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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