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5940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2014年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穗建计〔2014〕474号文件批准,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现决定对2014年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4年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4022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主干道上或两侧建筑物上景观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五、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包括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主干道上或两侧建筑物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的养护维修服务。景观照明设施包括景观照明灯具、灯泡及配件、灯杆、电线(缆)及保护管、专用变压器、照明配电控制箱、三遥控制设备、接线盒、防雷接地装置等。养护维修服务内容为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及保护,包括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和中修维护,养护维修服务期:三年。 1.1日常维护是指对一切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修复一般的损坏,使之保持完好状态,确保亮灯率。内容有: 1.1.1变配电设施: (1)变配电设施巡视、变压器换干燥器、加变压器油、测量电压、电流和接地电阻。 (2)更换损坏及老化的负载开关、空气开关、断路器、避雷器、交流接触器和熔芯、清除积尘等。 (3)变配电设施的日常维护调试;更换损坏的接地装置;定期检查进出线、电器设备绝缘、接线点的接触可靠性、动触点的灵敏度、安全保护设备的灵敏度。 (4)更换监控终端上损坏的电源板、显示板、蓄电池和中间继电器,软硬件维护调试,清除积尘等。 (5)控制系统软硬件维护调试,专业人员24h监控值守,光电探测设备及通信控制设备的维护。 (6)检查、维护,确保补偿功能(含集中补偿及分散补偿设施)正常运行,并能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功率补偿要求。 1.1.2线路设施: (1)巡查架空线路、调整弧垂、保持导线及引下线与其他设施的间距,修剪树枝,更换破损的瓷瓶及其他有缺陷的线路设施。 (2)检查校正电杆垂直度,夯实下陷松动的杆基础,调整松动的拉线装置。 (3)导线、电杆、横担、瓷瓶、拉线、金具及所有紧固件的检修。 (4)巡查电缆线路,更换破损的电缆、保护管、井框、并盖,处理线路上的设施缺陷。 1.1.3照明设施: (1)更换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和老化的线缆、破损的灯头、灯具。 (2)清洁灯具。 (3)测试接地电阻,更换损坏的接地极。 (4)检修配电板、灯杆门和防盗设施。 (5)检修灯杆、灯盘、灯臂。 (6)检查灯杆、灯盘、灯臂的腐蚀状况,进行防腐处理,修补破损号码。 1.2 中修维护是指对照明设施进行重点维修,以提高照明设施完好率的工程。内容有: 1) 灯柱、灯架刷漆和检修:每年全面检查一次,对有锈迹等问题的灯柱、灯架进行全柱刷漆和检修; 2) 配合电力网整修的部分照明设施及线路整修工程; 3) 部分地段的灯柱、灯架、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拆换:每年全面检查一次,对有故障的灯柱、灯架、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进行拆换; 4) 其它中修项目。 3、招标控制价:29880000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9 月26 日至2014年9 月3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0 月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0 月13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投标人在广州市具有面积200㎡以上办公场所及面积1000㎡以上仓库的场地有效证明材料、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报名时递交的资审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http://www.gzzb.gd.cn下载,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2、封面(格式自定); 3、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4、投标申请公函(附件三); 5、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四)。 6、其他需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 以上资审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以中文编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于每页签名,编制流水页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审文件需加盖骑缝章。一正本、一副本,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递交。并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电话:020-8402298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8号海城花苑裙楼二层。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报名期限: | 2014/10/8至 2014/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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