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人民公园景观工程(东侧C区)已由博乐市发改委以博市发改发(2014)4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人民公园景观工程(东侧C区)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人民公园 2.3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22369.18平方米,铺装面积6722.95平方米及道路、小品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气工程、苗木种植等建设工程。 2.4 工程投资:826.94万元(建安费752.04万元)。 2.5计划工期: 30天 ,计划2014年10月25日开工2014年11月23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设定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 5. 投标报名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2日19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 年 9月27日至2014年10月16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 地 址:乌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4楼) 邮 编: 833400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余辉 联 系 人:宋向玲 电 话:0909-2277724 电 话:0909-222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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