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6001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河(由拳路至长山河)区块绿地平整及造型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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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市河(由拳路至长山河)区块绿地平整及造型工程
本招标项目市河(由拳路至长山河)区块绿地平整及造型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市河(由拳路至长山河)区块 建设规模:约120亩 投资概算:50万元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招标范围:市河(由拳路至长山河)区块绿地平整及造型工程,总面积约为140亩(不含水域),扣除水域边5米范围内不得堆土造型约20亩,实际施工范围约120亩。(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8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三类人员”A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C类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进嘉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街道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街道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由拳路68号 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622737 电话:0573-87239122 传真:传真:0573-87239122 2014年9月26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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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9/26至 2014/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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