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星桥镇市民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星桥镇市民广场景观工程 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虹星桥镇市民广场景观工程 2.1.2 建设地点: 长兴县虹星桥镇 2.1.3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总绿化面积约9000平方米,铺装约为1500平方米。 2.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景观、铺装、绿化等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5 合同估算价:大写壹佰玖拾万元(¥190万元)。 2.1.6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需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3具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长兴县建筑业企业(入库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请于 2014 年 9月 28 日 8 时 3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 投标申请人也可于2014 年 9月 28 日至 2014年10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7时00分,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4.3 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9月28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电话:0572-6032725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席位费已过期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缴纳席位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工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572-6903386 电 话: 0572-6670880
201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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