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一期)
GL-2014092603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一期)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460(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场并开始斩树、清杂和打坎等场地处理;2015年 3 月前完成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一期)苗木种植,2015年5月前完成验收(日历天)。 工程概况: 清理原有林地(砍伐树木、清理杂灌),种植乔木、灌木及苗木抚育等。改造面积约735.4亩。绿地改造方案包括林地清理、疏伐改造、火烧迹地更新及补植改造。结合现有林分特点,不同造林措施类型采取不同的造林密度。造林后实行“二二一”抚育措施,进行三年五次抚育,造林当年抚育一次及第二年、第三年各抚育二次,分别在3-4月份和8-9月份进行,主要内容是检查造林绿化成活率,当树木成活率低于95%,坡面植被总体盖度低于80%要及时补植,同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草等。 招标范围:大岭、烟墩岗、大象岗、梯云岗、大岗、银行山、马鞍山、背岗等8座山头景观提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林业工程师(或农艺师)职称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3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1 年9 月至 2014 年 8月。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4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27日 至 2014年10月09日 ,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 下午 3:0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 上午 09:30。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管理处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22381780 传 真:2221210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4年09月26日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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