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小型工程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海宁高新区绿道工程(新建路——中堤路段)
建设单位 |
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海宁高新区绿道工程(新建路——中堤路段) |
工程内容 |
本工程建筑约?xml:namespace>3500平方米,安装青石栏杆108米,设置景观绿道牌24套。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
工程地点 |
本工程位于农发区新建路与聆涛路交叉口 |
概算投资 |
约88万元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建筑约3500平方米,安装青石栏杆108米,设置景观绿道牌24套。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等。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资质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报名地址 |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
报名时间 |
2014年9 月28 日—2014年 9 月30 日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NCA2014- 134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87235778 |
报名资料 |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证;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B类证书;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建设单位:备案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二个岗位的A类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 |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须提交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6 |
企业类似业绩 |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工程1个(单个合同价要求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的资料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进嘉施工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8 |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