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雀园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4】108号》文件和《天发改[2014]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编号:JQZB-CS-20140910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雀园路南侧,宜春路口西向长约500米,宽约20米地块进行绿化提质。主要建设内容有:绿化种植、人行道铺装、建筑小品修建、给排水及景观照明工程建设等;总投资约1000万元; 3、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4、施工工期:60天(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7、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已落实; 8、招标范围:包括雀园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应在近3年(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至少有一个已竣工道路绿化的类似工程项目 施工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5、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7月-2014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等均须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10、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说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雀园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29 日至2014年 10月 28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10 月 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 28 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不给予加分。 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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