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拆迁安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总公司)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招标代理: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临城 工程名称:翁山拆迁安置绿化工程 工程概算:约83.3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及一年养护、园路、栏杆等。 一、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舟山市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 3、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 格 条 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真实有效,专职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 4进舟企业登记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5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经理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7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手册和《项目经理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 (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 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 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评审委员会不能确定的,专函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人未办理网上注册登记手续的,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查看。 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0580-2280965。 三、有意向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窗口(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 )报名,节假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电话:0580-2047557 传真:0580-2047557 窗口联系电话:0580- 2283156 联系人:应巧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www.zszt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