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西堠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支流三沿路段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定海区金塘西堠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大门一座,总长35.5m,建筑高度为12.8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驳岸为干砌块石挡墙、松木桩地基加固;绿化总面积面积约为3650m2,乔木、灌木及草坪种植。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大门、驳岸、绿化等全部内容。 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绿化工程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项目主管及其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备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将负责总控制和总协调,并在验收和维护方面对业主负全责。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绿化工程无需提供) 4进舟企业备案市外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且无在建项目 7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绿化工程)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3、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如联合体进行投标报名,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评审委员会不能确定的,专函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陀区东港海印路821号海天国际广场海天大厦308)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两张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联系人:小鲍 联系电话: 0580-3820702 传真: 0580-382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