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4]第067号 开标时间:2014-10-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生态工贸区金桥南路中分带、侧分带及15米绿带绿化工程,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沙发改[2014]基字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生态工贸区金桥南路中分带、侧分带及15米绿带绿化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中分带、侧分带在12月15日前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2.6.2.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闽建筑[2005]69号和闽建筑[2007]34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三明生态工贸区金桥南路中分带、侧分带及15米绿带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 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工程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若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应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近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招标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陆地港),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8862815 ,传真: / ; 联系人: 叶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95156传真: 0598-8257432 联系人: 罗先生、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 409 158 434 721 开户名: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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