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2014]41号)批准,受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兰溪市景观亮化及公园亮化管线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dcz201409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兰溪市景观亮化及公园亮化管线维护项目采购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118万元整。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兰溪市景观亮化及公园亮化管线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兰江大桥、三江大厦、南门大桥等24个区域景观亮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防盗管理。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采购人特定要求: 具有三级(含)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含)以上市政、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 9 月 29 日至2014年 10 月 14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振兴路97号。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4年10月20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各一份。 3、 市政、机电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 4、《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5、《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6、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省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人应于2014年 10 月 20 日17:00时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应由投标人开出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 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0 月 21 日09:30 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0月21日09:30 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田源;联系电话:0579-88906230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于玲俐 联系电话:0579-82370081 传真:0579-82609959 十四、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标书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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