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TS201409291162项目名称通吕运河绿廊(通宁大桥-秦灶河)二期-景观绿化工程A、B标段施工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9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10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通吕运河绿廊(通宁大桥-秦灶河)二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规模: 本工程共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A标段:通吕运河北岸,秦灶河至崇川大桥滨河景观带,面积约5公顷,实施内容为土方、硬质铺装、水景、园林小品、景观廊架、架空栈道、给排水系统及绿化种植等。造价约3000万元。 B标段:通吕运河南岸,北城大桥至静海大桥滨河景观带,面积约6.5公顷,实施内容为土方、硬质铺装、园林小品、景观廊架、架空栈道、给排水系统及绿化种植等。造价约4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5月30日 3、本招标工程共 A、B 标 贰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4、标段内容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标段 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概算企业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类型、业绩类别、规模要求 A标通吕运河北岸,秦灶河至崇川大桥滨河景观带,面积约5公顷,实施内容为土方、硬质铺装、水景、园林小品、景观廊架、架空栈道、给排水系统及绿化种植等3000万元企业资质等级:主项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有过造价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中需另配备项目副经理一名,必须为注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有过造价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B标通吕运河南岸,北城大桥至静海大桥滨河景观带,面积约6.5公顷,实施内容为土方、硬质铺装、园林小品、景观廊架、架空栈道、给排水系统及绿化种植等。4000万元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 (5)如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则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五大员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 10 月 23 日09时30分以前将文本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并在2014年10月23 日0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四楼]购买投标专用光盘并刻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及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出具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为准。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9、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及五大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以及拟组建项目管理班子中的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五大员须在开标当日抵达投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上述任一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其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接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和五大员到场后,应当在招标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身份核验(包括材料提交、证件比对、手写签名、指纹录入等),核验无误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员身份信息核验材料需单独包装,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标会议正式开始后,且完成身份核验及指纹手写签名笔迹登记录入后,法人代表及五大员可提前离场,但须征得招标管理人员同意(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4)投标单位的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和五大员参加评标会议需携带下列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 1)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命书(附件4)、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 4)项目副经理: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 5)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各人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五大员资格证书和五大员派驻情况一览表(附件5)。 以上材料均按照附件给出格式按顺序打印装订在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开标现场启封并交由招标管理人员逐一核对清点后,将交还所有原件,缺乏上述证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所有参与投标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五大员)身份核验完毕后即进行指纹和手写签名笔迹的登记录入,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招标人宣布投标单位合格入围名单,评标会议即正式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