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路(七铺至五一段)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巴河镇造船路(七铺至五一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巴河镇,全长1.26公里,计划投资约1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注册地在浠水县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申请人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23:59时前均可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清单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13日23:59时。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 ,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23:59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保证金,逾期无效。 4.4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4.4.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4.4.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直接 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4.4.3只有开通了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4.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4.4.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4.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4.4.7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4.4.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月16日9:00时,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 .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 付。 7.4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巴河镇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鲁先生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8986528357 电 话: 0713-4242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