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635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乌洲山碉堡文物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乌洲山碉堡文物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3]301号、穗文物[2014]17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对乌洲山碉堡文物迁移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乌洲山碉堡文物迁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4985744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991059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632291663/020-399149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上下山施工便道的铺设、东西碉堡解体、上下山搬运、迁移到新址、重建、修缮、战壕重建、园林绿化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7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4-2310 (2)、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上下山施工便道的铺设、东西碉堡解体、上下山搬运、迁移到新址、重建、修缮、战壕重建、园林绿化等项目。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68696.09元。 六、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24日10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时0分,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11时0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8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二楼报名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级别承包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持有广东省文物培训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电话:020-84985744;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C栋3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4/10/8至 201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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